为促进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提升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,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我局组织起草了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管理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。
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是中医药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以中医理论为指导,运用推拿、艾灸、刮痧、拔罐、食疗药膳、情志调理、传统功法等多种非药物疗法和健康干预手段,旨在预防疾病、调理亚健康、增强体质、延年益寿。该服务市场发展迅速,但同时也存在服务提供主体资质不一、技术水平参差不齐、服务行为不够规范、监管依据有待明确等问题。制定本《规范》,旨在明确服务提供机构与人员的基本要求、服务内容与技术要求、场所设施与设备条件、服务过程与质量管理、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,为行业的规范化、标准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。
《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核心内容包括:
一、 明确服务边界与定位。强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不得从事医疗活动,不得使用带有“医疗”、“治疗”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,不得宣传治疗作用,不得使用针刺、瘢痕灸、发泡灸、牵引、扳法、中医微创类技术等具有创伤性、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。
二、 规范服务机构与人员资质。要求服务机构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,并对服务场所面积、功能区划分、环境卫生、设备设施等提出具体要求。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能,接受必要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,并鼓励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接受规范培训的合格证书。
三、 细化服务内容与技术规范。对常用的非药物疗法如推拿、艾灸、刮痧、拔罐等,从操作前评估、操作流程、注意事项、禁忌症等方面提出技术指引,强调个性化方案制定与风险告知。
四、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。要求服务机构建立人员管理、服务流程管理、设备物料管理、卫生与安全管理、投诉处理、健康档案管理(如需)等制度,并鼓励引入第三方质量评价机制。
五、 强化行业自律与监督管理。明确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,建立信用监管机制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并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、开展培训与诚信建设。
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请各有关单位、专家学者、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于[请在此处插入截止日期]前,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:
- 电子邮件:发送至 [请在此处插入指定邮箱地址]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管理规范意见反馈”。
- 信函邮寄:邮寄至 [请在此处插入邮寄地址,包括单位名称、部门及邮政编码],信封上请注明“规范征求意见”。
反馈意见时,请尽量详细说明修改建议及理由,并附上联系人与联系方式。我们将认真研究各方意见,进一步修改完善《规范》,使其更科学、更合理、更具可操作性,共同推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。
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!
[此处为发文单位落款,例如: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或 XX省中医药管理局]
[此处为发文日期,格式:XXXX年XX月XX日]